通知公告
物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制定物理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要求

1、考试方式

博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均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初试首选“阿里钉钉”;复试首选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同时选取“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

2、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拟定为6月27日;复试时间拟定于7月4日。

3、考试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注意事项》(附件1)及《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2)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提前签订提交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设备及环境要求:“一台电脑+一部手机+网络+独立的考试房间”。具体要求:独立的考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网络良好,同时具备wifi和移动网络,能满足考试要求;一台带有摄像头电脑(电池性能良好的笔记本电脑)和一部带有摄像头的手机,两台设备均安装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

6月23前,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招生办下发的考生信息,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构建考试钉钉组织。各位考生注意钉钉信息,没有使用报名时手机号注册钉钉的,注意保持报名时所填电话正确、畅通。学校拟定于6月26日进行考前系统测试,检测考试环境、模拟考试流程,所有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初试

1初试科目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外语;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每科目考试时间定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

拟定于6月27日(若有变动研究生院最新通知为准);

6月27日上午9:00-10:00,考试科目:业务课一。

6月27日上午10:30-11:30,考试科目:业务课二。

6月27日下午14:30-15:30,考试科目:外语。

3初试材料及证件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线上考场

初试使用钉钉系统作为考场,采取“双机位”模式进行,考生提前1个小时做好准备(答题纸、空白草稿纸、笔及专业考试必要的物品或设备),入场后由监考员对考生进行身份校验。答题纸采用学校统一格式(见附件4),请考生提前打印

线上监考员提前5分钟线上发布试题;试卷答完后,直接将答题纸拍照(图片不得编辑)发送到本场线上监考员的钉钉号内,最迟在考试结束5分钟内发送完毕,无不可抗力超时视为无效试卷。纸质版答卷由考生现场封入信封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为7日4日上午8点开始,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

2、学院定于7月3号上午进行复试考前系统测试,模拟正式考试流程进行测试,所有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研招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演示说明见附件5。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认真学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登录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可下载最新考生操作手册)、《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和《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务必按照手册和通知要求进行软、硬件等面试条件的准备,务必确保调试好,务必熟练操作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包括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机位的系统)。

五、复试要求

1、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

2、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进行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复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禁用无关的电子设备和网络设备。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六、复试流程

1、考生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2、登录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并通过实人验证等一系列操作后,在开考前半小时在系统中进入考场,之后所有考生处于候考状态,面试组组长在系统启动本场测试,并按照系统生成的随机顺序依次向考生发出面试邀请,考生根据系统指令接受邀请,开始测试。考生按照复试组安排的测试内容接受测试。当前考生测试结束时,面试组组长在系统点击“测试结束”,当前考生测试结束,退出复试系统。1名考生复试时间大约20分钟,没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要耐心等待。

3、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英文自我介绍,所有考核内容均采用面试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完成。

4、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故障、停电等问题,考生注意查看考试管理员在复试平台发送的信息,保持沟通。如遇到难以短时间解决的网络问题,为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复试,学院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时间为次日。

5、“研招远程复试系统”是复试平台,阿里钉钉作为与考生沟通、考前签到的平台,同时也作为备用复试平台。

成绩计算及录取

1、拟录取的考生(不含硕博连读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硕博连读生免初试,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2、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导师招生优先顺序按学院规定执行。

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

4、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成绩复查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学院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集中对社会公布

6、以下情况均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舞弊行为的;未按规定参加所有考试项目的。

7、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8、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提交《放弃拟录取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失去拟录取资格后,不可申请恢复,学校从合格考生中进行递补。

其它

其它相关要求及未尽事项可见《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注意事项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答题纸(模板)

附件5:研招远程复试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