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
毕业生入伍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6   浏览次数:0

1、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2、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3、服现役满12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4、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享受以下就学优待:①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②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教育部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控制在8000人以内。

5、从河北省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依法列入定向考录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职位和竞聘国有企业职位的对象。

6、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为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各地每年应按照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30%的比例录用大学生退役士兵。

7、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选拔为我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对象。

8、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

9、大学毕业生入伍可获得经济待遇约20万元。

入伍流程

实名注册→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订新兵→役前训练→张榜公示→批准入伍。

网址:http://www.gfb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