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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5月9日 下午14:00    报到地点:理科群2号楼A408东。

复试时间:5月9日 下午15:00    复试地点:理科群2号楼A408西。

二、复试证件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流程

(一)复试内容:

物理学科的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

(二)复试流程:

1.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2. 各位考生14:00—14:50在候考室候考,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3. 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进入复试考场。

4. 复试结束后须尽快有序离开。

四、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分别单独打分。汇总专家个人给分,计算得平均分,即为该考生复试成绩。

(二)成绩复查

若考生对自己的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书面提交申请进行成绩复查。

(三)录取规则

1. 拟录取的考生(不含硕博连读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

2. 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 复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4. 各专业报考同一导师同一计划类型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5.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 × 50%+ 复试成绩×50%。

6. 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 成绩复查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8. 不予录取情况: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舞弊行为;未按规定参加所有考试项目;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为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邮编:050024,联系电话:0311-80787307,80787358;

邮箱:ywlxy@hebtu.edu.cn

物理学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