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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信息
关于教学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8   浏览次数:0


临近新学期开学,为便于将课程信息、选课信息等各类教学数据接入到网络教学平台、移动听评课以及教室录播等系统中,请各学院安排教学秘书老师对新学期各类教学信息进行认真核查,以确保新学期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教学运行相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选课核查

寒假期间,学校组织完成了本学期学生选课工作,为确保学生选课数据准确无误,请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按照教学班逐一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必修类课程配课是否有遗漏,如有遗漏直接进行配课。同时请通知所有学生认真核对学生个人课表,对于未能成功选课同学,通知其做好开学后退补选课的准备。请各学院于2月20日24日前完成选课情况核查工作。

二、课程停开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文件中关于课程停开的条件:“专业选修课程选课人数低于开课学院要求的”或者“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通识选修课程的”。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对于满足课程停开条件的课程,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请于2月20日24时前务必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停开”手续。逾期未办理造成教学资源浪费或者教学秩序混乱的,将根据相关文件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课表核查

为确保新学期良好的教学秩序,对于下列情况,可申请调整课程安排:

1. 教室不匹配的。如选课人数大于教室容量、教室类型不适合教学安排、选课人数远小于教室容量(使用率不足30%)等情况,学院可申请换地点。

2. 任课教师不能担任教学安排的。由于教师个人身体或者因公等原因,本学期不能担任全部教学任务的教师,学院教师。除上述两种情况,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整课程安排,尤其是不得调整课程的上课时间。

特别说明,学校将统计教师个人调课率以及学院总体调课率,并将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中。请各学院教学秘书要认真核查新学期课程安排,并于2月20日24时前,完成课表核查以及调课工作,本次调课数据不纳入统计范围。2月21日以后再申请的调课将被记入到调课率中。

四、补(缓)考安排

学校初步定于开学前完成本学期补(缓)考名单确认工作,开学第一周发布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第二周进行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以后续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尽快查询个人成绩,对于满足补(缓)考条件的学生,通知其认真准备补(缓)考。

五、其他说明

如有其他未说明情况,请直接与具体负责老师联系。

排课选课:闫毅宣

考试管理:尹  航

教务系统:马立超

教务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