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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浏览次数:0

为落实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字[2010]5号)、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字[2017]4号)文件精神,现把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是撰写学位论文的基础,对其进行论证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各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组负责开题答辩事宜。研究生向学院提交书面开题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会后以各专业为单位收齐并签字后交科研办存档),并向考核组做开题报告(开题汇报形式由各开题小组自行组织)。考核组进行认真审查、评议,对研究生开题课题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开题不通过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进行开题;3次开题不通过的,给予延期或退学处理。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组负责中期检查答辩事宜。研究生向学院提交书面中期检查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会后以各专业为单位收齐并签字后交科研办存档),并向考核组做中期检查报告,全面汇报学位论文研究进展。考核组进行认真审查、评议,并就课题进展和预期成果提出明确的指导和评价意见。对中期检查考核不通过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进行中期考核答辩;2次不合格,给予延期或退学处理。

三、开题和中期检查时间、对象、组织实施

开题和中期检查分别定于研究生第二学年的9月份,研究生第三学年的9月份。

本学期要组织2018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2019级博、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延期未进行开题和中期检查的,补在相应导师学生所在小组完成。各专业要在10月25日前完成。各研究室主任负责组织和实施开题和中期检查汇报,各小组一般不少于5名专家(见《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字[2017]4号),每名研究生汇报时间为8-15分钟,汇报具体日期和地点由各研究室决定和通知。各小组把时间、地点、学生姓名、题目等海报内容(格式模板参照答辩海报)于10月5日前发到科研办信箱ywlxy@hebtu.edu.cn,由科研办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

四、会后材料收集

1、开题、中期检查审批表会后以专业方向(硕士:凝聚态理论、凝聚态实验、理论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天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为单位收齐并签字后交科研办存档;

2、开题、中期检查评分表会后以专业方向(硕士:凝聚态理论、凝聚态实验、理论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天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博士)为单位交科研办存档。

3、每名研究生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http://xwb.hebtu.edu.cn/xwxx/中完成相关环节的材料提交工作(主要是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开题、中期检查报告等)。

4、审批表、评分表、开题和中期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

                                                   物理学院

                                                    2020年9月25

附件:1.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2.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3.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审批

   4.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5.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分表

   6.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