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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4   浏览次数:0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设立院内科研基金的通知(试行)

为充分发挥我院学科经费在培养人才、提升科研水平、加强应用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增设院内科研基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重点科研基金

申请者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当年申报国家基金,且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得资助,(申请书需附评审反馈意见);

3)选题应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资助范围内,申请书根据评审反馈意见重新论证。

2、应用开发基金

申请者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当年申报应用开发基金,且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得资助,(申请书需附评审反馈意见);

(3)选题应瞄准地方社会经济和企业需求,具备小试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3、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申请者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第一完成人);

2)已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学术专著(字数在10万字以上)。

4、青年科研基金

申请者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青年科研基金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已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2)年龄不超过40岁(含40岁)。

二、资助金额

1.重点科研基金申请者须承诺发表物理评论同等影响力以上期刊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申请经费预算5万元;

2.应用开发基金须承诺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成果最终实现转让(到校转让费不少于3万元),可申请经费预算3万元;

3.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须承诺按时出版学术著作,可申请经费预算1万元;

4.青年基金须承诺发表影响因子大于2.0的论文1篇以上,可申请经费预算1万元。

三、管理办法

1.基金报账项目应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要求;

2.经费由主管院长验收、科研秘书记账;

3.定期填写进展报告(每年填写一次);

4.基金资助周期为两年,到期未完成任务,学院停止继续资助。

四、其他说明

到校未满三年的新教师,已有从学院学科经费划拨的学校博士基金资助,学院基金不再重复资助,与学院有特殊协议者除外。

五、申请书的填写与评审

1.各类申请书按校相应申请书的格式填报,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需提交书稿的主要章节或反映书稿水平的特点的佐证材料、出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本申报的院内科研基金项目统一论证、择优资助,结果向全体教师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资助。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