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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关于组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0

为落实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工作要求,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字[2010]5号)、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校学位字[2017]5号)、河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字[2017]4号)文件精神,现把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是撰写学位论文的基础,对其进行论证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各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组负责答辩事宜。研究生向学院提交书面开题申请,并向考核组做开题报告。考核组进行认真审查、评议,对研究生开题课题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开题不通过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进行开题;3次开题不通过的,给予延期或退学处理。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室主任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组负责中期检查答辩事宜。研究生向学院提交书面中期检查申请,并向考核组做中期检查报告,全面汇报学位论文研究进展。考核组进行认真审查、评议,并就课题进展和预期成果提出明确的指导和评价意见。对中期检查考核不通过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开题答辩;2次不合格,给予延期或退学处理。

三、开题和中期检查的时间分别定于研究生第二学年的9月份,研究生第三学年的9月份,以上两条从2019级开始实行。

为落实研究生院规范研究生开题和中期检查的要求,本学期要组织2017级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2018级博、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各专业要在9月底前完成。各研究室主任负责组织和实施开题和中期检查汇报,每名研究生汇报时间为8-15分钟,汇报具体日期和地点由各研究室决定和通知。

四、开题、中期检查审批表、开题报告模板、开题打分表、中期检查报告模板、中期检查打分表附后。各专业开题和中期检查完成后,通知研究生在“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环节的材料提交工作,纸质版签审后的审批表、打分表由各专业收齐后交科研办留存。

物理学院

2019年9月11日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审批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分表

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