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流动站
物理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8-20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学研究工作的监督管理,以《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为指导思想,特制定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对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1.博士后研究计划的制定:

1)博士后人员经流动站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入站之后,在2个月之内制定详细的科研课题实施计划,选题应该力求结合我流动站承担的重点课题,并尽可能结合本人原来博士期间科学研究的技术方法。

2)研究计划制定之后,认真填写《博士后研究计划书》,报请博士后管理小组审核,并在本专业范围内做博士后进站开题报告,由合作导师牵头组成5人以上的专家组,负责听取审核该工作计划,经相关专家审查批准、并报请人事处、科研处批准之后方可开展工作。

3)若该研究计划在本专业内未获批准或者未获得上级领导机构认可,则责成该研究人员在1个月内重新修改研究计划,并重新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经费资助、开展研究工作。

4)按照人事处规定,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在站期间受资助额度为10万元,在职博士后为5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导师为内聘导师,指聘用时为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在册职工,资助款由学校公助费用或学科经费承担;若合作导师为外聘导师,资助款由导师本人的科研经费承担。

2.中期考核制度:

1)博士进站每半年需提交一次书面研究进展汇报。

2)博士后进站1年后,必须在本专业范围内进行中期考核一次。

3)考核方式:由本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中期考核表》,重点对进站一年来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已经取得的实验结果以及相应的讨论分析、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拟解决方法、下一步工作计划、研究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由博士后管理小组组成5位以上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听取本人在本专业范围内所做的中期考核报告,并参照本人进站时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对该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素养、工作态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财务管理状况等问题作出综合评价,对实验计划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其是否可以继续按照计划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进行表决。

4)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专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重新修订工作计划,并将修改后的《博士后研究中期考核表》交合作导师审核通过后,上交博士后管理小组审核备案。

5)若在中期考核过程中发现博士后人员在科研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表现较差,因个人主观原因无法完成研究计划、不适宜继续在站工作的,由审核小组提出建议取消其博士后资格,博士后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劝其离站。

3.博士后出站审核: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满2年,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之后,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由博士后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其出站审核工作。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至少发表2篇或1篇影响因子大于3.0的高水平SCI学术论文后,且第一责任作者单位署名为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方可提出出站申请。

2)由本人认真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核表》,对于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工作进行总结,提交博士后管理小组审核。

3)由本人参照博士学位论文格式撰写总字数不少于5万字的《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立题意义及依据、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分析讨论及参考文献等内容。

4)本人在博士后流动站范围内做博士后出站答辩,由博士后管理小组负责组织5人以上答辩委员会,原则上至少包括一名外单位专家。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宣读本人出站研究报告,并对于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答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会同博士后管理小组负责人对博士后研究报告内容以及答辩情况进行讨论考评,并对其是否达到出站标准、能否出站进行表决。

5)经审核通过博士后出站答辩之后,本人方可填写相关出站材料,经博士后管理小组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协商同意后,上报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出站、并颁发《博士后证书》。

6)无特殊情况,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延期出站。若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能通过出站审核或答辩,则由管理小组对其下一步工作进行调整指导,并作出延期出站、重新答辩的安排,若在规定的延长期限内仍然未能够通过审核或者答辩,则由管理小组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博士后资格,并劝其离站。对于此类人员不发《博士后证书》,不能带走日常经费和科学基金。

4.学术交流

流动站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同其他专业、学科、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短期出国(3个月以内)合作研究,对于在站期间申请到公费出国培训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同意其到国外从事与本人博士后研究计划相关的科学研究训练,保留其博士后资格,结束研究计划归国后,按照国家人事部相关规定,同意其延续博士后研究计划直至出站。

在站期间,鼓励博士后人员参加国内、外与本人研究计划相关的专业学术会议,允许其使用一定数额的博士后研究经费支付差旅费和会务费。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除本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出站报告之外,要求本人必需参加本站范围内的学术报告、讨论班等活动,必要时可研究本站范围内科研课题的策划工作等。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河北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