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流动站
物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发展规划(2011-2015)
发布时间:2013-08-20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发挥博士后人员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中的作用,配合物理学一级学科、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学院特制订2011-2015年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规划。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为先导,围绕一级学科建设和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建设各项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全面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

二、规划的具体内容:

1、结合一级学科和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重点建设方向,做好博士后招收工作,重点满足一级学科各方向研究生导师对于博士后人员的需求,在招收指标分配方面向一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倾斜。

2、每年招收国家计划博士后人员2名,同时利用河北省人事厅博士后资助经费和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建设经费招收自筹经费博士后1-2名。

3、加大博士后支持力度,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加强对博士后人员科研素质的培养。重点加强博士后人员独立设计申请科研课题、实施研究计划、科研成果转化等能力的培养。争取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博士后人员在承担高级别课题、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高水平著作、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等方面有所突破。

4、加强博士后人员教学能力的培养,使其能够适应更多岗位任务,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拟采取的措施:

1、认真做好博士后招收工作,在学校人事处和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网站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做好招收宣传工作,拓宽博士后人员招收的渠道。

2、严格审查博士后申请者的履历,组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博士后合作导师担任评委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博士后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保证招收质量。

3、利用一级学科和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建设经费,在仪器设备购置维护、文献资料购置过程中向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的专业、实验室倾斜,为博士后培养奠定硬件基础。

4、鼓励博士后设计实验计划、申请科研课题,在各级各类课题申报过程中,动员博士后人员积极申报,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帮助其审查、修改课题申请书,提高课题申请的成功率。争取到科研项目后,在完成项目设计的实验计划时,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5、鼓励博士后人员将研究成果转化成为科研论文、专利、奖励等形式,在论文撰写、专利申请、奖励申报等过程中,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帮助。

6、鼓励学术交流,除了博士后日常经费外,从学科建设经费中拨出一定数量的专款用于博士后人员开展学术交流的差旅费、会务费支出。

7、为调动博士后人员积极性、鼓励博士后人员参与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将博士后人员纳入到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奖励范畴,对于博士后人员以河北师范大学名义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申请到的基金等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国家重点学科和强势特色学科有关规定执行。

8、做好博士后待遇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工资、住房、配偶及子女随迁等各项待遇。

9、严格审查,做好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成绩考核工作,对于各项条件都满足、仍然不能安心工作的博士后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做退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