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教职工发放生日蛋糕福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次数:0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工的关心关爱,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广泛市场调研并考察省内其他高校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福利费现有资金情况,经福利委员会研究,工会于2020年11月16日公开招标为教职工采购发放生日蛋糕福利(2021年度),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务请告知每位老师。

1.中标供货方为石家庄西吧客食品有限公司。

2.生日蛋糕福利包含,12英吋鲜奶蛋糕或10英吋水果蛋糕或10英吋无糖蛋糕1个,价值50元的鲜花1束(规格如图示,直径约30公分左右,包括:主花百合一支,辅花若干,随季节变化),电子贺卡或其它形式电子祝福1份。

3.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供货方需满足教职工以下需求:

交货期:

每位教职工生日当日。

交货地点:

根据每位教职工意愿送至石家庄市任意地点或教职工到店自提。

交货方式:

供方根据学校提供的教职工信息,在每位教职工生日前3天与该教职工联系,按照教职工意愿确定交货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交货时供方必须提供不低于样品质量的一份鲜花和电子祝福,同时教职工可选择供方各连锁门店任一款合同约定规格以内的生日蛋糕,剩余部分可选等值其它糕点或商品)。如交货地点时间等发生变更,以教职工意愿要求为准。

付款和验收:

供方为每位教职工提供1张蛋糕劵,做为验收登记签字的依据,教职工收货后,检验无异议,在蛋糕劵上签字确认后交给供方作为支付依据。

每月教职工对各自收到货物进行验收并填写网上质量满意度测评,次月3日内学校统计上月测评结果,问题发生率超过10%及以上,则按问题发生率扣除该月相应比例货款;问题发生率超过30%及以上,则供方企业、相关人员、货物列入学校失信名单,学校拒绝其参与今后我校的采购项目。

售后服务:

教职工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包装、保质期、品种、规格、质量、数量等不合规定货物,有权拒收货物,做退货处理,同时供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因供方食品、产品等问题给教职工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损失和赔偿责任。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时间不符合同规定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维护自身权益,请教职工在收货后认真核验,在蛋糕劵上签字确认,同时务必到OA系统填写质量满意度测评,我们已要求供方在蛋糕劵上印制连锁店地址及简易地图,后面我们会将电子地图发各分工会。

5.为保证服务精准到位,请各分工会和教职工认真填写并核对生日蛋糕福利名单信息,确保日期没错、联系得上。因此福利尚属首次推出,工作难免疏漏,请各分工会和每位教师有问题及时联系校工会,有意见建议也请及时反馈,以便我们及时修正,为教职工做好服务。


  校工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