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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1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培养过程的管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均应严格遵守河北师范大学各项规定和要求。

2.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前阅读文献数不少于20篇,中期检查前总阅读文献数不少于30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前阅读文献数不少于40篇,中期检查前总阅读文献数不少于50篇。

3. 所有研究生进行开题和中期检查报告前,均须向所属研究室提交文献阅读报告。经所属研究室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报告。

4. 该决定自2020级研究生执行。


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        

附件: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材料_文献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