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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新型薄膜材料实验室管理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8   浏览次数:0

为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实验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的自制、改造、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功能开发,使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实验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 对在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与开发,仪器设备(包括附件、零部件)的自制、改造、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功能开发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人员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 结合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管理检评比活动。实验室推荐院级设备管理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对当选院级和校级先进人员予以表彰与奖励。促进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3. 违反学校设备购置审批程序,自行购置设备,造成价高质次,不能正常使用等损失的,追究主要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 申购贵重设备,不进行论证,个人坚持己见,造成采购失误形成损失的,按学校规定视情况给予处理。

5. 购置的仪器设备到达实验室,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按学校规定视情况给予处理。

6. 不遵守设备借用审批程序,将设备借出实验室使用,造成丢失、损坏情况时,由主要当事人追回损失。无法追回损失时,由主要当事人代为补偿损失。

7.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