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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薄膜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28   浏览次数:0


一、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的主要研究方向

1. 硼/碳基材料新物相设计

2. 纳米器件中的光、电子过程和磁性理论;

3. 石墨烯线缺陷及谷极化现象, 石墨烯纳米带中的自旋电子特性;

4. 尖晶石结构磁性氧化物的磁有序新模型;

5. 超薄磁性过渡金属TM@AAO复合薄膜的制备、表征和物性。

6. 量子纠缠的LOCC探测;

7. 光纤激光器和短脉冲光源

二、课题申请、立项与管理

1. 每年6月1日前,受理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自由申请。开放课题的申请者,均需填写课题申请表。

2. 开放课题由依托单位以外人员承担,本实验室人员不能承担开放课题。

3. 对申请的开放课题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给予立项。本实验室的开放课题一般为期二年。中期进行年度检查,由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执行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继续支持。

4. 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开放课题的经费只限于以下几方面开支:

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课题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和分析费等。

学术活动费,包括学术论文出版费、学术会议费等。

交通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实验室鼓励开放课题人员互动,欢迎申请方人员(包括研究生)来本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

5. 论文署名和研究成果的归属:

开放课题一经立项,承担人员即成为新型薄膜材料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客座人员。

资助课题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

由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论文发表时作者须署名本实验室的名称。

本实验室名称署名格式:

新型薄膜材料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河北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编:050024

College of Physics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Hebei Advanced Thin Films Laboratory, Hebei NormalUniversity, Shijiazhuang, 050024, China.

资助课题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

6. 课题结束时,应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成果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也可以)。

7. 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止,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讨论决定。中止课题的经费余额应退还本实验室。

8. 为了及时支持新出现的前沿课题与有重大应用背景的新课题,受学术委员会委托,学术委员会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可审批个别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