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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次数: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冀学位办〔2018〕8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全面自查的通知要求(见附件)。现将我院学位论文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研究生学位论文监督电话:80787311,沈老师

本科生学位论文监督电话:80787308,毕老师

附件1: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本科生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