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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专技岗位第三聘期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督导及新晋职称人员增补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我校于2016年9月完成了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并与每位受聘人员签订了岗位聘用任务书,聘期三年(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按照聘约,学校将于2019年9月对受聘人员进行期满考核。
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的重要考核标准,为了确保期满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依照学校关于岗位聘任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岗位聘用任务书所约定的内容,对本单位各岗位级别专业技术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期中检查和督导。对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的,要及时给予提醒和督促。具体检查方式: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期中任务完成情况自评表》并交本单位,单位汇总分析后写出情况报告交人事处。
另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6年以来晋升职称未聘人员进行增补聘任,聘任原则如下:
1. 本次聘任各单位需遵循按岗聘任的原则。需要超岗聘任的,由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本次增补聘任人员只进入相应级别的最低档;
2. 申请聘任人员聘期内师德表现良好,无违反《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校字〔2016〕58号)的行为;
3. 本聘期内有严重教学事故、尚在处分期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任;
4. 本聘期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差距较大的不得聘任。
聘任程序:各单位及时公布空缺岗位数,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岗位聘任审批表》,学院组织考核评议,将确定的增补聘任人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聘任方案上报人事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上报省职改办审批。
各单位请于4月3日前将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报告及岗位聘任审批表、聘任名册(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职称科,名册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ck@hebtu.edu.cn。
联系人:齐伟华,联系电话:80789897

附件: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督导及增补聘任材料                      
人事处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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