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通知公告
物理学院《关于落实学校清查各单位用房的通知》的具体表格和填写要求
发布时间:2018-03-19   浏览次数:0

填写说明

   1.楼宇名称

按照学校楼宇编排规则规范填写,具体到楼宇名、楼号、区域,例:理科群1号楼D区,附属单位X楼X号,汇华学院X楼X号。

新校区相关楼宇编号参考如下(汇华学院、附属单位、老校区相关用房由使用单位按实际填写):

行政楼A座,行政楼B座,公教楼A座,公教楼B座,公教楼C座,公教楼D座,公教楼E座,综合教学楼,时光塔,

学术交流中心,国培大厦,科技园A座,科技园B座,科技园C座,

真知讲堂,图书馆A座,图书馆B座,图书馆C座,博物馆,

御风运动场看台,御风运动场,凌云运动场看台,凌云运动场,乒乓球馆,篮排球馆,健身检测中心,

音乐学院A座,音乐学院B座,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科楼群A座,文科楼群B座,理科楼群1号楼,理科楼群2号楼,理科楼群3号楼,理科楼群5号楼,理科楼群6号楼,理科楼群7号楼,职技学院A座,职技学院B座,职技学院C座,职技学院D座,

主食堂,西食堂,后勤集团,新校区建设办,师生活动中心,校医院,

诚朴园1号楼,诚朴园2号楼,诚朴园3号楼,诚朴园4号楼,诚朴园5号楼,诚朴园6号楼,崇实园7号楼,崇实园8号楼,崇实园9号楼,崇实园10号楼,崇实园11号楼,崇实园12号楼,启智园1号楼,启智园2号楼,启智园3号楼,启智园4号楼,启智园5号楼,启智园6号楼,启智园7号楼,启智园8号楼,启智园9号楼,启智园10号楼,

教师公寓1号楼,教师公寓2号楼,教师公寓3号楼,教师公寓4号楼,教师公寓5号楼,

   2.所在层数

可选项:地上1层,地上2层,地上3层,地上4层,地上5层,地上6层,地上7层及以上,地下1层。

   3.房间号

例:D202

   4.使用单位

统一填写学校所属二级单位名称。例: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5.房屋使用名称

例:院长办公室、院教学办等。

   6.用房性质

可选项:自用,出租,外借,预留。

   7.房屋类型和房屋用途

房屋类型

房屋用途

行政办公类

办公室,值班室,文印室,机要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资料室,广播室,咨询室

教学类

教室(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实验(训)室,语音室,画室,舞蹈室,琴房,排练室,各类体育场馆(场地),工作室

科研类

科研实验室,教授工作室

教学辅助类

教师休息室,教师活动室,学生活动室,仪器室,仪器、设备维修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库,教材库,报告厅,陈列室,数据中心机房

后勤服务类

学生宿舍,职工宿舍,浴室,水房,工作间,餐厅,地下车库,诊疗室,病房,手术室,急救室,药房,仪器诊查室,监控室,强电间,弱电间,库房

其他

其他

   9.房屋使用人数、具体使用人或管理人

例:3,张三、李四...

   10.房屋使用面积

需各单位实际测量房屋使用面积,例:30㎡。

   11.房屋使用状态

可选项:空闲,在用。

   12.房屋是否经过改造

可选项:是,否。

房屋改造项目包括:房屋分割、扩大及合并等。

   13.改造日期

如果没有进行改造,无需填写。

   14.填表日期

附件1:各单位用房使用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