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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浏览次数:0

各学院(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对于帮助学生熟悉并体验专业科研创新过程,强化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规范,锻炼创新实践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发挥其教学训练效果,现根据审核评估反馈意见,就我校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落实《河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加强工作过程组织管理,严格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

2.加强组织管理。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引导、监督和检查。要做好对相关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使之熟悉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

3.规范选题及开题工作。各学院组织编制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与学生的双选工作。指导教师要结合自身学术领域和专长指导学生积极查阅准备资料,填写开题报告。

4.加强过程管理。学院应 不定期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教师到位及指导情况、学生出勤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等。对发现的问题,应责成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5.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工作及答辩工作。每一份毕业论文(设计)须有指导教师评阅及至少一位本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平行评阅,评阅通过方可申请答辩。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要有详细记录,答辩小组组长应即时进行签字确认。

6.毕业论文(设计)各项成绩评定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修订)》相关标准执行,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分布原则上控制在优秀比率不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10%,良好所占比率不超过45%。

7. 学院需从获得优秀成绩的论文中遴选,按照不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总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毕业论文撰写与打印须严格遵照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河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修订)》附件1)的体例与文本格式。          

9.河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须全部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执行及处理办法详参《河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修订)》。

10.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

参考时间

工作阶段

秋学期15-19周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

春学期1-9周

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

春学期第6周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春学期10-11周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学术不端检测

春学期12-13周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录入、推优

春学期第18周前

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归档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1. 河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修订)

2.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用表说明

3.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

4.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一览表

5. 毕业论文(设计)变更选题一览表

6.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7.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

8.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9.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10.   毕业论文(设计)平行评阅意见书

11.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12.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13.   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附件1:2014级毕业论文相关